⒈ 晋葛洪《神仙传·左慈》:“公闻慈求分杯饮酒,谓当使公先饮,以余与慈耳。而﹝慈﹞拔道簪以画杯酒,中断,其间相去数寸,即饮半,半与公。”后因以“割酒”为道家饮宴的典实。
⒈ 后因以“割酒”为道家饮宴的典实。
引晋 葛洪 《神仙传·左慈》:“公闻 慈 求分杯饮酒,谓当使公先饮,以餘与 慈 耳。而﹝ 慈 ﹞拔道簪以画盃酒,中断,其间相去数寸,即饮半,半与公。”
唐 王维 《赠焦道士》诗:“饮人聊割酒,送客乍分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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