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消防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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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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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包括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15条文解释,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甲类仓库之间以及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1条的规定。同时,与架空电力线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11条的规定。在厂内,铁路装卸线与装卸站台的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以不受表1规定的限制。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条,防烟楼梯间除了应遵守第1条的规定外,还应遵循以下准则: 若楼梯间无法进行自然采光和通风,应根据规范第9章的规定安装防烟或排烟系统,并且按照第11章的规定配置消防应急照明设备。 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
两者侧重点不同,《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是针对石化企业,强调总平面布置、工艺装置和系统、储运设施、管道布置等,而《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通用性针对建筑的规范,两者不矛盾。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17号,该规范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同时,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被废止。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条,防烟楼梯间除了应遵守第1条的规定外,还应遵循以下准则: 若楼梯间无法进行自然采光和通风,应根据规范第9章的规定安装防烟或排烟系统,并且按照第11章的规定配置消防应急照明设备。 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条(强制性条文),防烟楼梯间内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余压值应设定在40~50帕斯卡之间。而前室、合用前室的余压值则应保持在25~30帕斯卡。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在火灾情况下,烟气不会轻易地从楼梯间扩散到其他区域,从而保护人员安全。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 条(强条):防烟楼梯间内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余压值应为40~50Pa;前室、合用前室应为25~30Pa。《高层民用建筑没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第7 条: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利环管道压头损失外,尚应有余压。
具体到餐饮店的消防设施设置标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饭店的建筑面积是决定是否需要设置消火栓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果饭店的面积较小,通常不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但应确保有足够的消防设备和措施,如灭火器等。对于超过5层的建筑,除了室内消火栓外,还需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火灾。
餐饮店面积约为60平方米时,根据消防安全规定,必须配备两个消防栓。 这两个消防栓的设置旨在确保店内安全,满足及时灭火的需求。 配备消防栓是遵守消防安全法规的体现,也是对店内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负责。
未设有消防栓的项目部,室内灭火器的设置要求:每50平方米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每个项目的生产场所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0具。办公室、宿舍、小型仓库等按每两个房间配备4kg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每个办公生活区配备灭火器不少于4具。
超过7层的住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当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消防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6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是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共同编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版》由中国计划出版社于2006年出版,旨在通过制定防火措施,降低建筑火灾风险,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以下是该规范的概述和相关信息:概述:- **目的与实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版》的制定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建筑的安全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版》本规范是对原规范的修订,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编号为GB 50016-2006。其中17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同时废止。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规定了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防火要求。 电气:电气系统的防火要求。1 木结构建筑:针对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1 城市交通隧道:针对城市交通隧道的防火要求。以上是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的主要内容解读,旨在帮助了解规范的要求和目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是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