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规范(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消防)

发布者:宁波消防设计公司发布时间:2025-07-23访问量:274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规范

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其消防用水量应按不小于10L/s计算,且应设置将现场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规范(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消防)

2、临时用房的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或者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立方米。 施工现场位于市政消火栓150米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能够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需求时,可以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3、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池容量 建筑工程用施工消防水箱的容量要根据建筑规模与临时设施大小决定。根据国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4、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设置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水源选择:应选择可靠的水源,如市政供水、地下水、湖泊、河流等。选择时需考虑水源的稳定性和水质是否符合消防用水标准。 消防水池: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池,用于储存消防用水。

5、施工临时用水计算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现场施工用水量计算:计算公式:Q1=kl∑q1n1k2 /其中,ql为施工用水量,kl为未预计施工用水系数,∑q1n1为最大年工程量与施工用水定额的乘积之和,T1为年有效工作日,t为每日工作班数,K2为施工用水不均衡系数。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规范与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安装临时室外简易消火栓或设置临时消防水池。 国家、省重点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 临时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合理,便于操作。 临时消防水泵的配电线路应保证连续供电。 国家、省重点工程宜设临时消防泵及配套的灭火设施。

2、施工现场在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并加强值班巡逻。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持其畅通无阻。 工程开工前必须准备好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等。 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并采取防止电气火灾的措施。

3、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其消防用水量应按不小于10L/s计算,且应设置将现场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4、法律分析:消防干管直径不应该小于100mm,如果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该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道。

5、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需遵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以确保消防安全。室外消火栓系统设置中,消火栓间距应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则不应超过150米。给水管网建议形成环状结构,确保供水稳定,且管径应不小于DN100。

临时设施防火规范

1、在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时,其净宽度和净高度应不小于4米,宜设置成环形车道,若空间有限,可在车道尽头设置尺寸为12米*12米的回车场。车道右侧应设有指示标志,引导消防车行驶。车道的路基、路面及其下方设施必须能够承受消防车的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2、为了确保消防安全,临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范。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的规定,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的布局应满足现场防火和灭火的需求,同时考虑人员安全疏散。

3、临时设施的最小防火间距,需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及国务院《关于工棚临时宿舍和卫生设施的暂行规定》。 防火间距定义为:一幢建筑物在起火时,对面建筑物在热辐射作用下,即使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也不会起火的最低安全距离。

临时消防规范

1、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需遵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以确保消防安全。室外消火栓系统设置中,消火栓间距应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则不应超过150米。给水管网建议形成环状结构,确保供水稳定,且管径应不小于DN100。关于消火栓的流量要求,用水量需达到10L/S,每支水枪的最小流量应为5L/S。

2、设置位置:临时消防水管应设置在工程、办公与生活用房以及可燃、易燃物存放区等关键区域,并便于消防人员取水和操作。立管设置:按规范是必须设置两根立管,一般正常设计每单元至少一根立管,在顶层成环,两个单元以上就能保证每层不少于2根立管,一个单元时设计会是两根立管。

3、净宽度与净高度: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不应小于4米。环形车道: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指示标志:临时消防通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的指示标志。承受压力:临时消防车通道的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安装临时室外简易消火栓或设置临时消防水池。 国家、省重点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 临时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合理,便于操作。 临时消防水泵的配电线路应保证连续供电。 国家、省重点工程宜设临时消防泵及配套的灭火设施。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池容量是多少?

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池容量 建筑工程用施工消防水箱的容量要根据建筑规模与临时设施大小决定。根据国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水池容量需根据建筑规模和临时设施的大小来确定。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的规定,当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平方米,或者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立方米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3、一类高层公共设施建筑的临时消防水池,最低容积要求为36立方米,若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则水池容积需达到至少50立方米,若高度进一步超过150米,则水池容积应不低于100立方米。对于一类高层住宅或二类高层公共建筑,临时消防水池的容积不得少于18立方米,若建筑高度超过100米,则水池的容量需增加至至少36立方米。

4、工地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一般要求为50立方米,这一容量通常可以满足31层高层住宅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需求。以下是关于工地临时消防水池容量的几点说明:基本容量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和实践经验,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水池容量一般设定为5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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