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消防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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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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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是我国针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等方面制定的重要技术标准。该规范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对消防系统进行了全面的技术要求与规范,确保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其中,低压系统为室外消防系统的一种,详细解释可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的3条文解释(284页)。在实际应用中,主要的改变集中在消防系统的多个关键方面。
1、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是我国针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等方面制定的重要技术标准。该规范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2、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
3、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要求,建筑物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低压方式供水。当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具体而言,应采用两路消防供水,除非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采用一路供水。
根据国家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规定,二类高层住宅建筑的室内消火栓流量设定为10升/秒。这里,“二类高层住宅”指的是建筑高度在27米至54米之间的住宅建筑。相比之下,二类公共建筑的室内消火栓流量则要求达到20升/秒。
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一种或两种以上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当高度不超过50m且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超过20L/s时,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按表4-3减少5L/s;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减少50%,但不应小于10L/s。
消火栓最不利点的动压和静水压力分别为动压0.35MPa、0.25MPa,静压0.07MPa、0.10MPa、0.15MPa。
1、管道强度试验压力规定:当消防管道的设计工作压力不超过0MPa时,试验压力应为5倍的工作压力。 工作压力高于0MPa的管道,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上0.5MPa,但不得小于4MPa。 强度试验合格标准:在稳定压力下保持30分钟,压力下降不超过0.02MPa。
2、消防水管试验压力应等于工作压力的5倍,测试点需位于消防管网的最低点。 管道试验时,应缓慢升压,升压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达到试验压力后,需稳压30分钟。在此期间,压力下降不应超过0.05mpa,且消防管道不应出现渗漏或变形,满足条件则视为合格。
3、消防管道打压试验规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消防管道安装好后,需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一般来说,消防水管的试验压力是工作压力的5倍,且测试点应设在消防管网的最低点。如果管道设计压力不超过0.6mpa,也可选用气体试压。其次,在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时,需先将消防管道内的空气排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