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消防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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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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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施工安全规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两点:建筑物室内装饰材料的选择:应选用不燃或耐火的室内装饰材料,以预防室内装饰火灾的发生,并在火灾发生时防止火势蔓延扩大。重要部位的吊顶应选用轻钢龙骨和石膏板等非燃烧材料。一般部位或面积不大的吊顶可用耐火极限为0.25小时的难燃材料,避免使用木龙骨和夹板吊顶。
宿舍的防火间距有严格规定,每组不超过10栋,组间保持8米,组内间距不得低于5米(使用A级材料时,可降至3米)。临时消防车道应设置在5至40米范围内,并设有指示标识。 高层建筑的防火要求:高层建筑需设置环形车道或救援场地。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规定距离,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存放。 用电设备安装、配电线路敷设必须符合规范,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符合管理要求,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施工材料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施工单位负责消防安全: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确保施工现场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负责整体消防安全管理和协调。
消防设施配备:如办公区、宿舍、厨房等非永久性建筑需配备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疏散通道设置:临时设施如围墙、道路、材料堆场等也要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临时疏散通道。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急场所:临时消防救援场地作为关键的应急场所,提供人员和设备应对火灾的平台。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安装临时室外简易消火栓或设置临时消防水池。 国家、省重点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 临时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合理,便于操作。 临时消防水泵的配电线路应保证连续供电。 国家、省重点工程宜设临时消防泵及配套的灭火设施。
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需遵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以确保消防安全。室外消火栓系统设置中,消火栓间距应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则不应超过150米。给水管网建议形成环状结构,确保供水稳定,且管径应不小于DN100。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其消防用水量应按不小于10L/s计算,且应设置将现场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应急场所:临时消防救援场地作为关键的应急场所,提供人员和设备应对火灾的平台。设计与布置:其设计和布置同样重要,旨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启动并有效执行消防救援行动。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是一个综合性的防火指导准则,通过科学的防火措施和全面的管理要求,旨在减少施工现场的火灾风险,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根据国家标准GB50720-201《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设备应如下配置: 宿舍区灭火器配置:每100平方米的宿舍面积应配置2具2至4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根据查询土木在线网得知。截止2023年8月19日,gb50720最新版本是:GB50720-20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是2014年1月1日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主要规定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要求,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防火、疏散及应急响应。以下是具体内容的几个关键点:关键区域的设计和管理:临时道路和出入口:需合理规划,确保消防车和其他应急车辆能够迅速进出。防火间距:根据设施类型设定,以防止火势在不同区域之间蔓延。
脚手架搭建时需考虑疏散和消防需求,使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并配备临时消防设施,如灭火器、临时供水系统和应急照明,严格遵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 供水与消防通道:施工现场应设有稳定水源,满足临时消防需求。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池容量 建筑工程用施工消防水箱的容量要根据建筑规模与临时设施大小决定。根据国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水池容量需根据建筑规模和临时设施的大小来确定。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的规定,当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平方米,或者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立方米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水池的容量不应低于18立方米。若建筑高度超过100米,则需达到36立方米。二类高层住宅:水池容量不应少于12立方米。对于高度超过21米的高层住宅,水池容量应至少为6立方米。建筑工地临时消防用水池:容量需满足一定时间内一次持续用水量,这个水量应包括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的总和。
工地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一般要求为50立方米,这一容量通常可以满足31层高层住宅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需求。以下是关于工地临时消防水池容量的几点说明:基本容量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和实践经验,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水池容量一般设定为50立方米。
对于一类高层住宅或二类高层公共建筑,临时消防水池的容积不得少于18立方米,若建筑高度超过100米,则水池的容量需增加至至少36立方米。二类高层住宅的水池容积不得低于12立方米。对于高于21米的高层住宅建筑,水池容积不应少于6立方米。
消防水池的容量标准根据建筑类型和高度有所不同。对于高层建筑,规范要求水池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00立方米,仅依靠消火栓系统时,则不应小于50立方米。计算水池容积时,采用公式Va=(Qp消火栓自喷水系统设计流量-Qb火灾延续时间内可连续补水流量)×t火灾延续时间,确保水量充足以应对火灾。
1、建筑施工防火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装修材料检验: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在监理单位或建筑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取样后的材料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防火安全管理: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确保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2、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施工过程记录: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且记录表的格式需符合规范要求。消防设施保护: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3、施工现场活动板房搭设应遵照以下防火规范:温度与热源控制: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活动板房的使用温度不应超过80°C。应避免火种和高温热源靠近活动板房,厨房灶具、烟道等高温部位应采取设置防火墙等隔热防火措施。消防设施配置:宜设置室外消防管道和消火栓,数量和设置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4、临时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等非永久性设施。 临时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等,用于扑救火灾和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临时疏散通道: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的路径。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5、满足防火需求: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1、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平方米,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米,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米;房间面积超过50平方米时,房门净宽度不应小于2米。 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2、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在建工程可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
3、施工现场应装备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第二,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同步建设。在房屋建筑施工中,临时消防设施设置与主体结构施工的差距不得超过三层。第三,在建工程可以利用已具备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
4、建筑工地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并确保它们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 在建工程应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如永久性设施无法满足需求,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并符合本文相关要求。
5、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以下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 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进行动火作业的场所。 存放、加工和使用可燃材料的场所。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和宿舍等临时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