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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集)

发布者:宁波消防设计公司发布时间:2025-08-08访问量:1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规定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 15S909(2018修正版)7 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0m。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集)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 15S909(2018修正版)7条款规定了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遵守的标准: 消防水池应配备取水口(井),且其吸水高度不应超过0米。 取水口(井)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水泵房除外)。

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12.3.2条规定,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变径连接时,应采用偏心异径管件并应采用管顶平接,故不选B。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由市政给水管网和其他给水管网等的系统工作压力决定,最低不应小于0.60MPa。

【答案】:C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的规定,下列情况可不设 备用泵:(1)建筑高度小于 54m 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给水流量小于或等于 25L/s 时;(2)建筑的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或等于 10L/s 的建筑。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由市政给水管网和其他给水管网等的系统工作压力决定,最低不应小于0.60MPa。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对消防系统进行了全面的技术要求与规范,确保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其中,低压系统为室外消防系统的一种,详细解释可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的3条文解释(284页)。在实际应用中,主要的改变集中在消防系统的多个关键方面。

消火栓验收是哪个规范

消火栓验收遵循的规范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验收规范》。规范名称与目的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验收规范》是针对消防系统中消火栓的安装、配置及验收制定的专门标准。该规范确保了消火栓系统能够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国家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084-2020),以下是室内消火栓安装的一些规范要求: 室内消火栓应设在建筑物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配有明显的标识,便于使用和发现。 室内消火栓的数量和布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面积、高度等因素进行设计,确保覆盖范围合理,消防水源充足。

消火栓系统:应参照《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设计及施工验收。喷淋系统:应参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设计及施工验收。防排烟系统:应参照《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设计及施工验收。消防电气系统:应参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设计及施工验收。

消防静压和动压要求规范

- 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0.70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 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 其他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0m计算。

静压值不低于0.15MPa,动压值不应低于0.05MPa。《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修订版规定,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不应大于0.8Mpa,当大于0.8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时,最不利点静压不应低于0.07MPa;超过100米时不应低于0.15MPa。

动压规范: 消火栓的动压通常不应超过0.50MPa。若动压超过0.70MPa,则需设置减压装置。 在高层建筑、厂房、库房以及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米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得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应按13米计算。

消火栓最不利点的动压和静水压力分别为动压0.35MPa、0.25MPa,静压0.07MPa、0.10MPa、0.15MPa。

消火栓的静压和动压标准规定了不同场所的消防要求。室内消火栓的静压不得低于0.35MPa,动压则根据充实水柱的长度计算,大约在10米时为0.175MPa。室外消火栓的压力要求不得低于0.1MPa。消火栓栓口的动压不应超过0.05Mpa,若超过0.7Mpa,则需设置减压装置。

在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 其他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0m计算。 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且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不应大于00MPa。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1、GB 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

2、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由市政给水管网和其他给水管网等的系统工作压力决定,最低不应小于0.60MPa。

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对消防系统进行了全面的技术要求与规范,确保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其中,低压系统为室外消防系统的一种,详细解释可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的3条文解释(284页)。在实际应用中,主要的改变集中在消防系统的多个关键方面。

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7.1.6条规定,干式消火栓系统充水时间不应大于5min。

5、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要求,建筑物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低压方式供水。当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具体而言,应采用两路消防供水,除非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采用一路供水。

6、高层民用建筑;2 设有消防给水的住宅、超过五层的其他多层民用建筑;3 超过 2 层或建筑面积大于 10000 ㎡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 10L/s 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4 高层工业建筑和超过四层的多层工业建筑;5 城市交通隧道。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要求

1、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0m。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取水口(井)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0m。取水口(井)与液化石油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0.10MPa。-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稳压泵。 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其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4MPa。

3、此规范详细规定了系统设计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参数、消防水源、供水设施、给水形式、消火栓系统、管网、消防排水、水力计算、控制与操作、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维护管理等。

4、A项,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6条规定,每根竖管与供水横干管相接处应设置阀门。B项,第6条规定,室内消火栓竖管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1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2根。

5、消防水管的水压标准应维持在1公斤及以上,最低不应低于0.10MPa。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3条,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方式。在室内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负荷时,系统的水压必须确保最不利点灭火设施的水压需求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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