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防火间距(建筑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大汇总)

发布者:宁波消防设计公司发布时间:2025-08-11访问量:13

防火间距设置要求

防火间距设置要求如下: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6米,同四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分别为7米和9米。高层建筑因火灾时疏散困难,云梯车需要较大工作半径,高层主体同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3米,同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15和18米。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防火间距(建筑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大汇总)

(1)作为教室的建筑,其防火设计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要求,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如由于条件限制设在低于三级耐火等级时,其层数不应超过1层,建筑面积不应超过600m3。普通教学楼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和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等,应满足具体的规定。

防火间距规范要求为:建筑物之间或建筑物与构筑物之间应当保留的防止火灾蔓延扩大和为火灾扑救提供便利的必要安全间隔距离。这个距离是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高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确定的。详细来说,如果两个建筑物都是二级耐火等级,那么它们之间的最小间距为6米。

(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5米,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6米。(2)施工现场中的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1-14的规定。

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发电厂内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厂房,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当丙、丁、戊类厂房与丙、丁、戊类仓库相邻时,应符合本表注3的规定。

防火间距是多少?

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表3-5中甲类仓库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

在正常情况下,防火门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6米。如果符合特定的要求,防火间距可以进一步减小,或者在特定条件下不限制防火间距。

正常情况下不小于6米,符合要求时防火间距可减小,或者不限防火间距。注:1 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当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5%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救火时使用的消防车也不同。对于低层建筑,普通消防车即可;而对于高层建筑,则需要使用曲臂、云梯等登高消防车。防火间距应满足消防车的最大工作回转半径的需要。 最小防火间距的宽度应能通过1辆消防车,一般宜为4米。这样的宽度可以确保消防车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进入现场进行救援。

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民用建筑按表2-4的规定执行。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确需相邻布置时,应符合本表注3的规定。

防火间距规范要求

防火间距规范要求为:建筑物之间或建筑物与构筑物之间应当保留的防止火灾蔓延扩大和为火灾扑救提供便利的必要安全间隔距离。这个距离是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高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确定的。详细来说,如果两个建筑物都是二级耐火等级,那么它们之间的最小间距为6米。然而,如果建筑物中有一个为高层,一个是低层,那么间距应至少为9米。

禁火作业区与生活区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5米,与其他区域不少于25米。 堆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场所以及仓库,与建筑物或其他区域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不小于20米。 易燃废品集中场地与建筑物或其他区域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不小于30米。 防火间距内,严禁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表3-5中甲类仓库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

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戊类厂房的防火间距调整:单层或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其与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相关规定减少2m。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的生活用房防火间距: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当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5%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1、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表3-5中甲类仓库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

2、防火间距设置要求如下: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6米,同四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分别为7米和9米。

3、民用建筑与10kV以下的预装式变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这是为了确保变电站的火灾不会蔓延到民用建筑中。

4、正常情况下,多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在符合一定条件时,防火间距可以减小,或者不再限制防火间距。

临时建筑防火距离

临时建筑的防火距离需根据不同类型的临时建筑和用途来确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距离:应保持至少15米的距离。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距离:应保持至少10米的距离。其他临时建筑与在建工程的防火距离:应保持至少6米的距离。

同时,组内临时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也应保持在5米,若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达到A级标准,则这一间距可以缩短至3米。通过遵循这些防火间距要求,可以显著降低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风险,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灭火和疏散。

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2 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公舍组10组间8,组内35构A3。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米。而在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米;若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则此间距可减少到3米。燃堆动火在建10,其他房设在建6。

堆放易燃废品的地方跟邻近的建筑物还有其他区域的距离一定要在30m以上。在防火间距的区域范围内,不能够随意堆放易燃、可燃材料,如果在建筑物附近建筑临时设施时,一定要符合建筑安全要求中的最小防火间距。防火间距注意事项 要考虑到热辐射的作用 在计算防火间距时,要考虑到热辐射的作用。

禁火作业区与生活区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5米,与其他区域不少于25米。 堆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场所以及仓库,与建筑物或其他区域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不小于20米。 易燃废品集中场地与建筑物或其他区域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不小于30米。 防火间距内,严禁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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