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消防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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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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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设施验收规范 消防设施是预防和控制火灾的重要设备,其验收规范至关重要。具体包括:消防器材的品种、数量、配置及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源的充足性、可靠性和水质达标情况;消防电气设施的安全性、功能性等。验收时需检查相关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
2、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遵循《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 836-2009。 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施工及验收需符合《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与验收应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执行。
3、设置条件:在消防用水量较大的单位(例如消防用水量超过20l/s),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储备足够的消防用水。相关设计规范 主要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规定了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基本设计要求和原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了建筑防火的基本要求和措施,包括消防设施的设置和验收标准。
4、消防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消火栓系统:应参照《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设计及施工验收。喷淋系统:应参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设计及施工验收。防排烟系统:应参照《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设计及施工验收。
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其消防用水量应按不小于10L/s计算,且应设置将现场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池容量 建筑工程用施工消防水箱的容量要根据建筑规模与临时设施大小决定。根据国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3、临时用房的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或者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立方米。 施工现场位于市政消火栓150米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能够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需求时,可以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4、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设置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水源选择:应选择可靠的水源,如市政供水、地下水、湖泊、河流等。选择时需考虑水源的稳定性和水质是否符合消防用水标准。 消防水池: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池,用于储存消防用水。
消防施工规范主要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主要参考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这是消防施工中的基础规范,涵盖了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建筑施工防火材料的选择等基本要求。在进行消防施工时,必须遵循其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建筑物的防火安全。
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遵循《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 836-2009。 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施工及验收需符合《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与验收应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执行。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 8362009:该规范规定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评定规则,包括评定内容、方法、程序等,是确保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标准。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依据国标GB50720-201《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职工宿舍每100平方米需配备2具2-4公斤的干粉灭火器,建议放置在宿舍门外的走道上,若置于宿舍内部,则每间宿舍需配备1具2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消防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消火栓系统:遵循《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该规范详细规定了消火栓系统的施工及验收要求。喷淋系统:遵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该规范针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安装和验收过程制定了明确的标准。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规定距离,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存放。 用电设备安装、配电线路敷设必须符合规范,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符合管理要求,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施工材料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
验收标准:在验收阶段,应审查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验,以确保系统的各部分功能和性能符合设计和功能要求。 维护与管理: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定期进行维护和管理。这包括对系统进行检查、清洁、调整,以及更换损坏的部件,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替代情况:GB 50261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已被GB 55036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所替代。规范内容:关键准则:GB 550362022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和验收提供了全面的关键准则。组件安装:规范详细说明了喷淋头间距、安装高度等安装细节,以确保系统能够有效覆盖并发挥作用。
施工准备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法、顺序、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同时,应熟悉设计文件、图纸及相关规范,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材料验收 所有喷淋灭火系统组件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喷淋头的安装高度和间距应满足规范要求,确保喷洒范围均匀。安装后应进行密封性试验,防止水渗漏。 系统组件安装 包括报警阀、水泵、压力表等组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确保系统各部分正常工作。 系统调试 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调试,包括检测报警功能和喷水性能。调试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
规范明确规定了喷头安装的步骤。喷头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且安装过程中不得拆装或改动喷头,也不得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安装时应使用专用扳手,避免喷头框架或溅水盘变形或释放元件损伤。管网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这些试验是确保系统结构和功能正常的重要步骤。
1、- 符合设备自身安装要求。- 设备安装必须牢固。 手动报警按钮的安装:- 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且便于操作的部位。-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毫米的余量,并应有明显标志。
2、这些设备的侧面靠近门轴一侧应与墙体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2米。 如果设备落地安装,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米至0.2米。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间距根据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和屋顶斜面度来设定。 在一个房间内,至少应设置一个感烟探测器。
3、建筑高度大于54米但不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安装火灾探测器。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设置需联动控制的消防设施时,公共部位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烟感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 5m 烟感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烟感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烟感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5、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的规定,壁挂式安装的火灾警报器,其底部距离地面的高度应超过2米。 手动报警装置应安装在离地面5米的高度。 火灾报警主机通常安装在值班室或监控中心,其底部距离地面应为5米。 报警器分为机械式和电子式两种。
6、房屋安装消防报警设施需遵循以下国家标准: 系统组成: - 火灾探测器:根据房屋不同部位选择感烟或感温探测器,并安装在符合国家标准的位置,如感烟探测器应位于房间天花板中间,远离窗户和通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