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消防用水规范(建筑施工消防用水规范)

发布者:宁波消防设计公司发布时间:2025-08-31访问量:18

在建工地楼层消防用水可以隔几层

1、在进行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布置时,应确保临时消防设施能够覆盖到施工作业面下方的两层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设施的高度限制在不超过三层楼的高度。具体而言,消防竖管的布置需要满足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能够同时达到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的要求。

施工消防用水规范(建筑施工消防用水规范)

2、法律分析:临时消防水一般超过六层,即24米以上的建筑物就要设置。设置应小于100毫米,栓口直径应为 65 毫米,每层栓口不应少于两个,并保证 一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施工任何一点,栓口应在每层均匀布置,每层栓口处应设置水带和水枪。

3、如果用市政水的,水枪水柱可以到13米左右。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规范

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池容量 建筑工程用施工消防水箱的容量要根据建筑规模与临时设施大小决定。根据国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其消防用水量应按不小于10L/s计算,且应设置将现场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3、临时用房的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或者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立方米。 施工现场位于市政消火栓150米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能够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需求时,可以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4、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设置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水源选择:应选择可靠的水源,如市政供水、地下水、湖泊、河流等。选择时需考虑水源的稳定性和水质是否符合消防用水标准。 消防水池: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池,用于储存消防用水。

5、以下是一般情况下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设置要点: 确定消防用水量: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消防用水量,包括消防用水量和消防备用水量。 选择消防水源:选择可靠的消防水源,如市政给水、消防水池、水塔等。

施工现场消防用水量如何计算?

1、施工现场一次灭火用水量 一次灭火用水量应等于同时使用的水枪数量和每支水枪平均用水量的乘积。一般城市消防队(或现场内义务消防队)第一出动力量到达火场时,常出两支(19mm)水枪扑救初起(期)火灾。每支水枪的平均出水量为5L/s。所以,施工现场内消防用水量的起点流量不应立小于10L/s。

2、施工现场的消防用水量应等于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乘以每次灭火所需的水量。计算公式为:Q = N * q(式中 Q 表示消防用水量,单位为升/秒;N 表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q 表示每次灭火所需的水量,单位为升/秒)。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与人口密度和占地面积有关。

3、施工现场一次灭火的用水量应等于同时使用的水枪数量与每支水枪平均用水量的乘积。通常情况下,城市消防队(或现场内义务消防队)在扑救初期火灾时,会出动两支19毫米口径的水枪。每支水枪的平均出水量约为5升/秒。因此,施工现场的消防用水量起点不应低于10升/秒。

4、现场有400人,根据表N2取100,K3=4。计算公式为q2=400×100×4/1×8×3600=95L/s。 消防用水:根据表格,q3=15L/S。由于q1+q2q3,因此总用水量需要按照q1+q2的较大值计算。总用水量公式为Q=1/2(q1+q2)+q3=1/2(3+95)+15=212L/s。

5、施工临时用水按照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主要基于临时消防用水量的需求。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当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在1000m2至5000m2之间时,火灾延续时间为1小时,消火栓用水量为10L/s。当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2时,火灾延续时间同样为1小时,但消火栓用水量增加至15L/s。

6、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 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根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室外消火栓应均匀布置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周围,与这些设施的外边线距离不应小于5米。 消火栓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20米。

施工临时用水按照建筑面积怎么计

1、施工临时用水按照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主要基于临时消防用水量的需求。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当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在1000m2至5000m2之间时,火灾延续时间为1小时,消火栓用水量为10L/s。当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2时,火灾延续时间同样为1小时,但消火栓用水量增加至15L/s。

2、建筑规模:总用地面积:24000m2,总建筑面积120000m2本工程现场临时用水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给水系统包括现场施工用水量、施工机械用水量、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生活区生活用水量和消防用水量。排水系统包括现场排水系统和生活排水系统。

3、计算公式:28 * 5 +(建筑面积 - 5)* 10 +(建筑面积 - 10)* 5 包含内容:同上,但需注意费用计算时,前5万平米按28元/平米计算,5-10万平米部分按10元/平米计算,超出10万平米部分按5元/平米计算。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

当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5000平方米时,消火栓用水量为36立方米。 当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超过5000平方米时,消火栓用水量为54立方米。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当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30000平方米时,消火栓用水量为54立方米。

即: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5000m2时,消火栓用水量为:10×3600÷1000=36(m3);当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5000m2时;消火栓用水量为:15×3600÷1000=54(m3); 5.3.6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6的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其消防用水量应按不小于10L/s计算,且应设置将现场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当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在1000m2至5000m2之间时,火灾延续时间为1小时,消火栓用水量为10L/s。当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2时,火灾延续时间同样为1小时,但消火栓用水量增加至15L/s。

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规定是:临时消防用水量等于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以下是对这一规定的详细解释: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主要取决于建筑工地的规模、建筑材料、周边环境和消防设施的布局等因素。它通常用于满足在火灾发生时,对建筑工地外部进行消防灭火所需的水量。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中,消火栓用水量15L/s不太懂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每个着火点附近至少应有两个消火栓,确保充实水柱能够到达火点。 每个消火栓的出水口应配备有适当直径的水枪,通常情况下,KY65型水枪,其枪头直径为19mm,每只水枪的出水量应为5L/S。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使用KY65型水枪,其直径为19mm,那么一只水枪的出水量应为5L/S。

2、规范上要求每一着火点最少有2个充实水柱到达着火点,每个消火栓枪头的出水量是5L/S,(直流水枪一般都是KY65的枪头直径为19mm的)15L/S可同时供3只消火栓水枪出水。

3、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依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确定消防额定用水量并非固定为15升/秒,而是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来定。例如,施工场地的大小、临时设施的规模等都会影响这一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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