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消防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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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理
1805823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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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如下:-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5小时。- 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2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0小时。-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小时。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配电线路应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需要在同一井沟内敷设时,应分别布置在两侧。以上规定确保了消防设施在紧急情况下的可靠运行,保障了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除本条第2 款外的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等的消防用电可采用三级负荷供电;4 消防电源的负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的有关规定。
消防电气设备规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耐火等级要求:含有可燃油的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一级标准,以防止火灾蔓延,保护设备安全。高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以增强其抵抗火灾的能力,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配电线路的设计至关重要,尤其是其支线部分,通常建议采用阻燃型电线穿保护管敷设在不燃结构层内,保护层厚度需大于30mm。
消防电源:规定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可靠的消防电源,确保在火灾情况下仍能供电。消防电梯:对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功能等提出明确要求。火灾报警系统:规定火灾报警系统的组成、设置原则及技术要求。
根据不同消防设备的具体需求,应选用耐火配线或耐热配线。耐火配线要求在火灾升温至840℃的过程中,30分钟内仍能保持有效供电。耐热配线要求在火灾升温至380℃的过程中,15分钟内仍能保持有效供电。
消防设施安装要求:包括消防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的安装。这些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确保设备质量,正确连接线路,以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及时灭火,并引导人员疏散。
(1)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低压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2)在增添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设计线路,并经过有关供电、消防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1、本章主要适用于民用建筑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消防电源及配电系统、配电线路布线系统的防火设计。以下是对各小节内容的详细概述:11 一般规定 核心要求: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中,应合理设置各系统,合理选择线缆的燃烧性能等级,防止火灾蔓延。
2、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实施意味着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作废,并升级为国家标准。
3、问题核心:GB 51348-2019标准中,为何大中型商场、超市营业厅等大面积场所的二级照明用电需要采用双重电源的两个低压回路交叉供电?答案:直接答案:根据GB 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7条,大中型商场、超市营业厅等大面积场所的二级照明用电,应采用双重电源的两个低压回路交叉供电。
4、新《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以下简称“新民标”)自2020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取代了原有的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这一升级不仅标志着我国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领域的技术标准得到了全面提升,也体现了对电气安全、能效及智能化要求的进一步重视。
1、消防电源:规定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可靠的消防电源,确保在火灾情况下仍能供电。消防电梯:对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功能等提出明确要求。火灾报警系统:规定火灾报警系统的组成、设置原则及技术要求。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了建筑物防雷系统的设计原则和要求,包括防雷装置的设置、接地系统的布置等,以确保高层建筑在雷电天气下的安全。综上所述,高层建筑设计规范涵盖了防火、给水排水、电气、照明、防雷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高层建筑的安全性、功能性和可持续性。
3、针对高层民用建筑(如高层办公楼、高层住宅等)的特殊性,该规范提出了更为详细和严格的防火要求。例如,对高层建筑的防火分区划分、消防电梯的设置、避难层的设置等都有明确规定。《办公建筑设计规范》:如果高层建筑的主要功能是办公,还需要参考此规范。
4、高层防火规范 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高层建筑,包括住宅、办公、商业等综合用途的高层建筑。核心内容:规定了高层建筑在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给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方面的具体设计要求。目的:确保高层建筑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安全疏散,同时有效控制火势蔓延。
1、一二级消防负荷电源设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消防电源独立设置:独立主断路器:消防电源应在变压器的低压出线端设置单独的主断路器,不能与非消防负荷共用同一路进线断路器和同一低压母线段。独立系统:消防电源应从建筑物变电所低压侧封闭母线处或进线柜处单独分出,形成独立系统,确保消防电源相对建筑物而言是独立的。
2、一级负荷供电要求:一级负荷应由两路电源供电,确保一路电源发生中断时,另一路能够满足全部负荷的供电需求。两路电源不应来自同杆双回路架设,也不应出自同一电源的同一条母线。对于一级负荷中的关键负荷,必须设置自备应急电源,或者通过第三路电源供电作为备用。
3、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于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的规定如下:-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4、电源供电方式: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这两个电源之间需满足无联系或虽有直接联系但在任一电源发生故障时,两个电源的任何部分均不会同时损坏的条件。或者,在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保护装置正常时,有一个电源能持续供电,并且在主保护装置失灵导致两个电源均中断供电后,能迅速恢复一个电源供电。